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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6月,朱某、张某老夫妻以刘某丈夫生前欠其儿子钱为由强行入住刘某闲置仓房。刘某多次要求二人腾房无果,于2019年11月将二人诉至双辽市人民法院,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从涉案房屋迁出。
判决生效后,二被告拒不搬迁,原告刘某向双辽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干警第一次来到涉案房屋,映入眼帘的是一间破败不堪的仓房,见老人拄着拐,干警们紧跑两步将老人搀扶坐下,情绪激动的老人向干警哭诉了整件事情的经过。
原来两位老人的儿子生前和刘某丈夫系朋友关系,刘某丈夫因欠他人钱款无力偿还,遂找到老人的儿子求助,老人儿子为刘某丈夫垫付了七万余元。可天有不测风云,不久刘某丈夫突遭车祸离世,老人儿子不久也因车祸不幸离世,这对老人打击很大,老人认为儿子的死与刘某丈夫欠钱有关,遂强行入住刘某闲置仓房,想以此方法迫使对方还钱。
随着老人的哭诉,执行干警的心也跟着揪了起来:“你想让刘某还钱和你们强行入住房屋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,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。您儿子生前替人家垫付钱款,这是追偿权纠纷,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刘某要钱;但你们强行占用刘某房屋,这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,是违法的,现法院已经判决你们从涉案房屋迁出,若不主动迁出,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。”干警言辞恳切道出强制执行危害:“如果法院强制执行,产生的费用不仅由你们承担,还会造成负面影响,想维护孩子权益的心情我们理解,但这种方式不可取,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。”
经过干警通俗易懂地讲法明理,被执行人朱某紧皱的眉头舒展开:“你们说得我听懂了,我们可以把房子腾出来,可是我们的老房子都空六年多了,现在窗户啥的都没了,得给我们时间修啊,要不我们去哪住?”
“二老不要着急,我们可以做申请执行人刘某工作,让她给你们一个月时间修缮自己的老房子,一个月之后您二老就必须从这个仓房搬出去了。”刘某得知后,对老人表示同情,自愿给付5000元作为经济帮助费,同时对执行干警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。
一个月后,二被执行人朱某、张某按约从涉案房屋迁出,被占长达六年之久的房屋重新迎回自己的主人。(双辽市法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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